最近,关于中超联赛裁判甘树然的情况引发了广泛关注。据博主“小武_牛”指出,甘树然于2022年成立了一家全资体育公司,这一举动引起了媒体人的警惕,李璇对其潜在风险表达了关切。
根据2024年9月中国足协刚刚发布的《足球代理人管理规定》,甘树然所持公司的相关信息显示,该公司自2024年2月起成立,主要从事体育保障,但并未涉及球员转会、教练聘用等足球代理业务。因此,表面上看似乎没有直接违规行为。然而,《规定》中强调的“避免利益冲突”原则,不仅仅适用于代理人,还理应成为所有职业裁判的行为规范。裁判的角色在于维持比赛公平,而其私营业务与足球行业的紧密联系,可能带来利益交换的隐患,从而对联赛的公信力造成影响。
此外,《规定》还对足球行业从业者的角色有着严格的约束,明确禁止代理人在足协及俱乐部等机构兼职,同时要求代理人不得持有任何足球组织或培训机构的权益。这种规定旨在通过分隔身份与利益,防止潜在的权力滥用。而甘树然身兼中超主裁、足协裁委会执行秘书及体育公司控股人,其活动若未按足协的规定进行利益冲突申报,与足球执法及管理业务未实现有效隔离,即使其行为与代理无关,也可能违反《规定》的本质精神,激化外界对“人情哨”与“选择性执法”的质疑,从而损害联赛的信誉。
综上所述,此事件的关键并不在于裁判是否可以合法经营,而是其商业行为是否能够保持职业的中立性。首先,甘树然应根据足协的要求,主动申报公司经营情况,并接受独立评审,以确保其公司与中超、中甲、地方足协及相关俱乐部之间完全隔离。其次,足协需要根据《规定》的监管体系,完善职业裁判商业活动的管理细则,明确申报、隔离及披露的要求,从根本上降低利益冲突的风险。
媒体人李璇对此表示:“中足联和中国足协确实应对此事予以重视,潜在的风险不容小觑。”



